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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行政院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9 條環境用藥製造業、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應設置專業技術人員規定,提出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訓練計畫。辦理環境用藥製造業、販賣業及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之訓練課程,以期藉由人才的培訓,加強環藥及病媒防治相關法令之落實及環境用藥管理法之執行,並防範意外災害於未然。加強專業素質,提升環境衛生品質。 |
貳、目的: 一、召訓從事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製造業、販賣業者,尚無證照之人員學習正確用藥知識及施藥人員安全防護、正確施藥技術。 二、增強其專業技術及執行業務時能依法有據。 三、提供完善健全的課程規劃,使學員能有系統、完整地吸取環境用藥的專業知識,達到最佳的學習成效。 四、有效利用相關資源,透過優良的專業師資、便利的學習環境、熱忱的行政服務及完善的教學設備,使受訓學員能有系統且完整地吸收專業學識,並通過測驗,取得合格證書。 五、運用公正的考試制度,測試篩選出優秀的專責人員。 |
參、委託單位:行政院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 |
肆、受託單位: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
伍、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 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訓練參訓資格(應具備學、經歷後,始得參訓): (1)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理、工、農、醫學科、系副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並具1年以上病媒防治、清潔或消毒實務工作經驗,且有證明文件。 (3)領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畢業證書,並具2年以上病媒防治、清潔或消毒實務工作經驗,且有證明文件。 (4)具3年以上病媒防治、清潔或消毒實務工作經驗,且有證明文件。 |
陸、受訓名額及訓練期間: 一、名額:每期招生名額40名。 二、費用:每人新台幣10,300元。 三、講習時間: (1)假日班:每週六、日上午約8時00分至下午6時00分,共計45小時。 (2)密集班:週一~週日上午約8時00分至下午6時00分,共計45小時。 四、開課日期: ◎密集班(上課時數:45小時,費用$10,300元整) ◎114年05月19、20、21、22、23、24、25日 ◎114年07月14、15、16、17、18、19、20日 ◎114年08月04、05、06、07、08、09、10日 ◎週末班(上課時數:45小時,費用$10,300元整) ◎114年03月22、29、30、4月12、13、19、20日 ◎114年08月02、03、09、16、17、23、24日 |
柒、講習地點: 淡江大學台北校園(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 聯絡電話:(02)2321-6320#8869 陳小姐 傳真:(02)2321-4036 E-mail:189140@o365.tku.edu.tw |
捌、報名方式:繳交報名文件。 報名文件:(詳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訓練簡章) 一、國家環境研究院報名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並簽名) 二、1吋或2吋脫帽彩色照片3張 三、畢業證書影本(請簽名;有改名者請另附戶籍謄本) 四、以工作經驗報名者另須繳交 (※符合學歷報名者免交此項) (1)工作經驗證明 (應檢附正本) 限使用環訓所制式格式 (可以 A4 紙影印使用),不同服務機構,應分別開具證明,工作內容應依所從事之工作內容據實填寫,並加蓋事業公司章戳及負責人或事業代表人之印章。服務單位地址要跟營登上地址相同)。 (2)足以佐證工作經驗證明之勞保 (符合基本工資) 等相關文件 (3)出具工作經驗證明事業許可證、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 (4)未經合法登記之事業出具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概不予採認。 **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21:00,週六、日09:00~16:00,中午皆休息1小時。 **各項證件如有不符第伍點規定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或受訓期間冒名頂替上課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且一經查明即取消其於本課程所有之資格認定,並不予退費。 **審核可業經完成註冊手續者,若經複審發現證件不合簡章之規定,將通知限期補件。若於限期內無法補足資料者,將取消其受訓資格。 **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如因該梯(期)學員過少時,將協調其轉班或退回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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