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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110年度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輔導教師、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數學領域數學專長、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110年7月31日起陸續開課!即日起開放報名!!

>>>簡章下載及網路報名<<<

本課程之設計以提供【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在職校長、專任教師具中等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藉由良好的進修環境取得第二項專長,協助教師們有更多的發展空間。

110年擬開設:

「輔導教師」、「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及「數學領域數學專長」:即日日起開放報名,將於110.7.31(六)開課。歡迎同學加入淡大行列!!!


聯絡方式:

●電話(02)2321-6320轉分機8866潘小姐   

●傳真:2321-4036   

●信箱:190571@mail.tku.edu.tw   

●LINE:@qro6387v

繳費方式:請於報名後三日內(含報名當日)完成金融轉帳或現金支付。

銀行帳號:(007第一銀行信義分行,帳號:1621-000-4528  戶名: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其他注意事項:

 ※凡所修科目學分,經考試成績及格且缺課時數未逾1/3者,將發給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本課程為學分班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入學考試後依規定辦理。

 ※課程期間若遇颱風豪雨,請依人事行政局公告之停班停課訊息為主,臺北市達停課標準即停課。(外縣市學員遇颱風請依自身安全為重)

 ※退費標準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若開班不成,全額退費。【申請退費請攜帶收據正本,違反者或逾期申請者,恕無法辦理退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