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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現職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其中
約聘僱人員年資須年滿一年以上(仍須開立近一個月內工作資歷證明)
現職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其中
約聘僱人員年資須年滿一年以上(仍須開立近一個月內工作資歷證明)
現職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其中
約聘僱人員年資須年滿一年以上(仍須開立近一個月內工作資歷證明)
檢附資料: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3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書+3年度損益表(若變更負責人需加附 公文佐證)
假日班:每班上課8週,每週上課2天,每天上課6小時<中部/東部/外島...等,非常態>
夜間班:每班上課8週,每週上課3天(一、三、五),每晚上課3小時
填具報名表繳交近1年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3張(背面請書寫姓名),臉部應佔照片之70~80%、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科系之畢業證書影本及服務單位開立之工作經歷證明書。
繳交相關工程經驗之勞保投保明細(或所得清單),勞保明細請加蓋勞保局章戳,所得清單請至稅捐處申請。
注意事項︰
1. 請依順序,將報名表件整理齊全後,用迴紋針夾在右上角,切勿折疊。
2. 可臨櫃報名或郵寄報名:
(1)臨櫃報名:繳交上述證明文件。
報名地點: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進門後左手邊櫃檯
(2)郵寄報名:請將報名資料以A4規格信封郵寄至上述報名地點。
3. 報名日期:即日起,額滿為止。
4. 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9時。
5. 各項證件如有不符合報名資格之各項規定或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且一經查明即取消其與本訓練班所有之資格認定(包括受訓資格、領證資格、換證資格等)
且不予退費 。
6. 初審核可並完成繳費手續者,若經複審發現證件不合簡章之規定,承辦人即通知限期補件
若於限期內無法補足證件者,本處將取消其受訓資格,並退回學費;開課後辦理延期或退費者,
依證照中心規定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7. 學員人數不足時不開班,對已完成繳費手續之學員,本訓練班將協調轉班或退回學費。
8. 若逾期未繳費或因個人原因取消報名,未特別備註取回(或寄回)者,本處將銷毀報名資料。
9. 無法如期上課之學員,本處僅接受在上課前辦理延期(限1次)或依照推廣教育辦法申請退費
凡轉班者如因個人原因無法2次到訓,則不得再辦理退費。
.聯絡電話:(02)2321-6320 轉8867(郭小姐)、8851~8853(收件櫃台)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1:30、13:30-17:00、17:30-21:30 (收件櫃台)